北城祢笙

许墨梦女,名叫江烟灯。格外偏爱吉田由纪。

病病的晏华和爱撒娇的我

╰(*´︶`*)╯


橙子小姐~h并不奇怪呀:

@北城祢笙 的约稿!


生日后的第三天,晏华对我的优待正式宣告结束,蛋糕和小饼干被收起来,我不太吃零食所以还好。但是......“求你了,求你了!”我说:“我一定要喝那个牌子的草莓汁才行!”


晏华袖子挽起来,把一整盘绿色的蔬果倒进榨汁机里,机器轰鸣作响,榨出一杯颜色微妙的液体,闻言皱着眉看我。


“不行。”他说,像是为了表达对这句话的不满,又往榨汁机里面加了胡萝卜丁:“你的糖分摄入过多了。”


“...那么我喝草莓汁,就不吃晚饭了?”


虽然总是会信口胡说的恶作剧,但这回我是认真的,却只得到更加冷淡的眼神。呜,残酷的男人,那天晚上的笑容和摸摸头早就不见了。


“林寒生。”男人特别严肃的叫这个名字,好滑稽,我笑不出来,因为他又推过来两袋药片,这种很苦的。


“是你让我照顾你的。”


这是事实,作为被从街上捡回去的生病的小狗,我哦了一声不再反驳。双手捧着蔬菜汁的杯子,深呼吸一次,两次,咕噜咕噜的灌下一大口。


嗯,果然很难喝。


去医院的频率越来越高,加之医生和护士怜悯的神色,我想自己的身体可能真的很糟糕,但是多喝一杯草莓汁也不会死掉。倒是晏华,他明明那么冷淡,他说所有东西都是有价码的,但还是照顾我,做家务。


其实真正生病了的人是晏华才对吧?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说到这里应该自我介绍一下,“我是个也不知道今年多少岁但是身高一米四的青春美少女,虽然定语很长,但是是青春美少女!”这个是对外界的标准说法。虽说很浮夸,但是我喜欢看那些人听到这种自我介绍时露出的震惊表情。


这个世界上的大家,尤其是晏华以前工作地方的那些人,那些穿熨得没有一丝褶皱的黑西装的男人,都太无趣了。我很努力的和他们开玩笑,想让他们开心些,却只得到好多好多的告状,还有晏华从办工桌后投来的冷淡一瞥:“不要恶作剧。”


他的眼神一直都好凶,像街上巡逻的警察叔叔,我总是会低下头去逃开这种视线,像以前遇见一只饿的厉害的猫,去便利店里[借]东西时低下头逃开摄像头。但没关系,我知道,他并不讨厌我这么做,“他们确实愚蠢。”晏华偶尔也同意。


如果自我介绍更简洁一点,那我叫林寒生,据说有自信的人会用[我是xxx]这种说法,但是我没什么自信。这个名字是晏华给我起的,一年前我被他从外面带回来,“浑身都是血”安托涅瓦是这么描述的,对此我没有什么印象,只记得他牵着我的那只手。


很大,很用力,用力到让我感到疼痛的,很温暖的手。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晏华是个很好的监护人,从病床上醒来的第一天,他给我递过来一张时间表,字体工整,精准到分钟。什么时候起床,运动的剧烈程度,三餐又该吃些什么。“我做不到的。”当时我很坦诚的告诉他,男人在我身旁的柜子上放下一大束鲜花,低着头整理着,声音很平静。


“我会和你一起的。”


他说真的,晏华和我一块吃了三个月的营养餐:盐水煮鸡胸肉,土豆泥,蔬菜汁。“你怎么吃的下去呢?”我很想问,但只是偎着他,更贴近了一点。


第一次被允许喝甜饮料的时候,我请求护士姐姐帮我买了草莓汁,很隐秘的把晏华拉过来,偷偷递给他。


“这个。”我说,结结巴巴的:“请你喝。”


送拿不出手的礼物的人是我,但却是他露出有点不知所措的表情,当着我的面打开环咕噜咕噜的灌下去。又沉默了一会。


“太甜了。”他实话实说。


风把窗帘吹起来,我露出要哭的表情,约一半是装的。


“但是谢谢。”


他对我说谢谢,我想,那个晏华在对我说谢谢。


......而且他刚刚是不是笑了?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住院观察一年后,穿白大褂的医生在出院许可单上签了字,“情况是乐观的。”他说,表情带笑,又重复了一遍:“情况是乐观的。”


这是真正在为我的身体担心的人,还有送我花的护士姐姐,和隔壁病房的给我讲故事的叔叔。“感谢他们。”回去的车上,我对晏华说,腿吧嗒吧嗒的动着:“但是我终于出院了——医院的花园我已经走了很多很多次,走腻了,闭着眼睛也能看见了。”


对,身体原因,我虽然讨厌运动,但很喜欢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出去走走。有晏华或者护士姐姐陪着散散步,当然,就算是坐在轮椅上,我自己推着也是很开心的。可走了那么多遍那么多遍,现在我就想去看看医院外面的世界,还有晏华的家。


出院的前几个月,我下定决心,就在家里面散散步好啦,等到它变得像医院那么熟,我再出去其他地方逛。


感谢晏华,他没有告诉我一般人的家里面是不能散步的,而且他真的有一个大到能让我玩捉迷藏的后花园。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“我要学做饭。”来到家里的一星期后,我就已经把花园逛腻了,所以我这么对他说:“教我做饭,我会[烹饪],烹饪出比晏华做的更好吃的菜。”


那时我没觉得这事有什么大不了,只是心里为自己用了一个挺难的词感到骄傲——在我看来,晏华每天也只是披上围裙,在厨房里忙碌一个小时,切菜,洗东西,放进锅里,然后就会有很香的味道飘出来,和很好吃的东西摆在厨房的桌上。


“端出去。”他说:“不要偷吃。”


事实上我每次都偷吃了,用手指捻上一点丢进嘴里,烫得直吐舌头,又舔干净指尖的酱汁。晏华偶尔会问“菜好像少了一点。”我都笑笑,讨好的往他碗里夹上一筷子,他于是不再说话。


美好的回忆,我想,更坚定了自己要学做菜的决心。唉,但是,我这个笨蛋,我怎么就没想到呢?我之前一直都是站在品尝者的角度看事情的呀。


事实证明,我做饭和我做其他的动手活计一样糟糕。在第三次炸了厨房以后,晏华下了禁令:“你不准再进厨房。”我面上一副可惜的样子,话语里借着这个梯子赶快下台。


那个晚上,我又坐在餐桌边上,用筷子敲着碗,腿晃来晃去,高声喊:“晏华晏华,什么时候开饭啊?”


“端出去。”厨房里传来声音:“不要偷吃。”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我的生活挺单调的,去不了学校,一个人在家里起床,看点书,晚上回来晏华会抽查。然后定时吃东西,去花园里散步,洗澡,刷牙,睡觉。


星期天的时候是例外,那天的生活也单调,但我不再孤零零的。大多数星期天晏华并不忙,或者他几乎都可以把工作量压缩在前六天,然后空出来一天陪我。


“这是我的义务。”晏华说,他把[义务]这个词说的像[权利],果然,下一句话:“我也有权利这么做。”


而我则给予他另一个权力,就是在我需要的时候抱着我。


出于身高原因,我特别喜欢被抱着。晏华的身体很温暖,床也软软的,我在他怀里发呆,偶尔彻底睡过去。


醒来的时候还是之前的姿势,他的下巴压在我的头顶,一边手臂被我抱着,另一只手查看着手机。看到我醒了就把界面关掉,手机收起来,拍拍我的头。力度很轻,又很温柔,我几乎又要睡过去。


不仅仅出于身高原因,我喜欢被晏华抱着。

评论

热度(28)